大榭公安分局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20-07-27点击次数:6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 大榭公安分局卫生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获得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榭开发,招标规模:项目拟对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卫生间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卫生间、淋浴房、盥洗区、给排水等内容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段数:  1 招标控制价 463590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须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27日至2020729,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 A座1406室)

4.3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9000元整,投标人必须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指定银行帐户且必须在202072916:00前到帐,未通过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或未按时到帐的将被拒绝投标。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3303 0101 2010 0019 646;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并备注工程名称及用途);保证金缴纳后请联系巩会计确认到账。联系电话: 0574-8793987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电话: 15268429667 ;截止时间为2020  8    7  14 00 分;地点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tc.com/)发布。

8、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

 

9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  

地  址: 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05号 

人:  戴警官                电话:0574-8677701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人:周老师                    电话:15268429667